一、总体要求
按照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医疗卫生防疫队伍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治素质高、热爱医疗卫生防疫事业、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符合招聘任职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以临时聘用方式招聘到和田地区地直、县(市)医疗卫生防疫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由地区、各县(市)地方财政同岗同酬兑现工资待遇,经临聘考核合格,优先考虑解决事业编制,为提高地区医疗卫生防疫工作质量、推动医疗卫生防疫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招聘对象
招聘岗位主要面向社会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应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八)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大专学历年龄要求在28周岁及以下(199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历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九)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和田地区户籍或生源高校毕业生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和田地区户籍或生源以外高校毕业生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十)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具体专业要求详查《和田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防疫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一)。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政治立场不坚定;有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言行的或参与非法组织和宗教活动的;触犯法律,追究法律责任的;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含当日)。
四、招聘岗位
本次和田地区共招聘1000名医疗卫生防疫工作人员,其中:新疆户籍或生源高校毕业生招聘500名、除新疆户籍或生源外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聘500名。招聘岗位分别为地直事业单位300名、和田市100名、和田县80名、皮山县80名、墨玉县140名、洛浦县80名、策勒县80名、于田县80名、民丰县60名。招聘人数原则上疆内、疆外各占50%。
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和田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防疫工作人员职位表》。
五、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防疫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线上面试方式进行。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通过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信息发布时限为2020年9月1日至9月5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登录和田就业信息网,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岗位所规定的时间、范围、对象、条件、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报名而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工作分两部分开展。
(1)面向和田地区户籍或生源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自2020年9月1日10:00时开始至2020年9月1日15:00时截止。
(2)面向除和田地区户籍或生源外的疆内、外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时间自2020年9月1日10:00时开始至9月5日18:00时截止。
2.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考生下载打印《和田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防疫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逐项认真如实填写后,将《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及近期免冠彩色照片(JPG或JPEG格式)扫描或清晰拍照形成电子版图片,发送至报考职位对应的报名电子邮箱yzf95810@163.com。
(2)各岗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发送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工作人员通知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并告知考生参加面试具体安排;对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工作人员告知报考人员不合格的原因,报考人员经补充材料可继续报考该岗位或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各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各县市相应岗位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职位代码21001、21002:李 飞,13999438666
职位代码21003、21004:沈显荣,18999431668
职位代码21005、21006:谷保军,15292830369,李志轩,18899265010
职位代码21007、21008:阿比叶提·吉力力,18999651733
职位代码21009、21010:阿卜来提·阿卜杜杰力力,13899464020
职位代码21011、21012:麦尔瓦依提.巴吐尔,15894098212
职位代码21013、21014:屯妮萨.库热什,18999057223
职位代码21015、21016:张喜凤,15199763156
职位代码21017、21018:唐 虎,15292660018
关于资格审查及后续面试有关问题,报考人员可按报考岗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报考考生可下载《和田地区各县市招聘工作微信群二维码》(附件三),通过扫码加入报考县市招聘工作联系微信群,以便及时获取招聘工作相关信息。
3.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1.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通过网络视频形式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计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及形态、仪表等。面试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2.具体面试时间以资格审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3.考生面试前准备工作:
(1)设备及网络环境。建议考生准备一部智能手机或笔记本电脑,须带有前置高清摄像头,手机要求具有4G及以上网络,或家用宽带100兆及以上网络环境。
(2)应用程序。面试主要采用腾讯会议或钉钉APP网络视频形式进行,具体使用何种APP请提前与招聘工作人员联系了解,下载注册规定的视频会议软件程序,并进行实名认证;有关技术问题应提前联系报考县市工作人员。
(3)面试空间环境。选择安静整洁、环境噪音小、相对独立的空间作为面试场所,保证网络畅通。
(4)证件。网络面试时,需核对本人及其相关证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等证件的原件,通过视频展示,由纪检人员进行审核、确定。
4.考生面试注意事项:
(1)因考生手机及笔记本网络、内存、网速、摄像头等故障原因,或其他人员打扰、拨打或接听电话、视频通话等因素,导致视频连接不正常、考试中断、考试画面不清晰等影响考试效果,后果由考生自负。
(2)如使用手机,建议使用手机支架,把手机固定在合适的位置,确保面试考试时手机画面不晃动;
(3)将手机卡拔出,暂时退出QQ和微信,以免被电话或其他应用程序的视频所打扰;
(4)如使用笔记本,请与本人保持相应高度,保证面试考官能够清晰看到考生的面目和周围环境。
(5)面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经面试组纪检监督人员认定后,将直接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5.完成面试考试后次日,考生面试成绩将在和田就业服务网上进行公示。
(四)体检
面试工作全部完成后,通过和田就业服务网公布体检入围名单。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1.体检组织和标准:参加体检人员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人员安排组织,不允许考生自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同时按有关规定,支付考试报名费15元和面试费40元)。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检查项目(试行)》规定执行。
2.体检要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考生本人申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岗位出现空缺,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按招聘工作人员通知,自行下载考察表,并按具体安排如实填报考察表。
(六)调剂
调剂工作于入围体检公示开始后进行,对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未入围体检的考生,根据岗位需求,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调剂到空缺岗位。调剂由考生自愿申请(以报名表填写情况为准),调剂前考生须签订书面协议。
被调剂考生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七)拟聘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合格、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体检范围且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和田就业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拟聘公示工作结束后,考生报考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医疗卫生防疫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按照事业单位管理规定,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报到上岗,15日内无正当理由且未办理请假手续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新聘医疗卫生防疫工作人员2020年9月1日起起薪。
六、纪律要求
(一)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二)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
七、招聘监督
和田地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纠正和处理招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违纪人员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